采购政策
董事会通过决议,指定财务副总裁和/或采购总监为学院的合同代理人,并授权他们及其副手根据njsa Title 18A Chapter 64A, Article 1A的规定,为学院的最佳利益做出奖励,并采购设备、材料、用品和服务。县学院合同法和其他适用的州和联邦公共合同法律。采购部有义务监测联邦、州和地方当局制定的有关采购职能的法律、规则和条例的遵守情况。
除非董事会以书面形式特别授权,否则任何个人无权签订采购合同或以任何方式要求学院承担采购债务。任何此类购买承诺均被视为未经授权,不得兑现付款。在任何情况下,供应商都不应在收到UCNJ采购订单之前交付采购或测试材料。与供应商的主要接触点是UCNJ采购部门。